在成都注销个体工商户必须要清税证明吗?没有怎么办?
首先成都的个体工商户注销是必须将税务问题完结,然后领取清税证明,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程序。
税务问题完结办理清税证明主要分为国税和地税。
一般是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办了税务登记证但是没有按期报税,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就找税务专管员办理税务登记,然后补交税款和缴纳罚款这些,完成之后就会下发清税证明,然后就可以办理后续注销程序。
税务注销所需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点击进入下载页面)。
(2)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5)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6)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办理程序
(1)到当地办税服务厅提交资料,工作人员会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录入注销登记申请信息。
(3)管理部门进行核查、检查并对未结事项进行处理。
(4)办税服务厅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的税款以及滞纳金、罚款。对结存发票进行验旧处理,对未使用完的发票进行缴销,按规定收缴设备。
(5)收缴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发票领用簿》和其他税务证件,核准注销税务登记,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交纳税人。
(6)本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若管理部门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
——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情形。
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7)纳税人已经结清税款、缴销发票且无违法违章行为和欠税等情况的,即时办结。
(8)属于国税局、地税局共管的纳税人,应按照先货物劳务税后所得税的顺序原则分别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受理的税务机关应提示纳税人到另一方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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