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是指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原料、制作方法、质量、精密度或其它特点具有保证意义的一种标志,又称之为保证商标。这种商标一般由商会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商标的指定商品或服务具有检验能力,并负保证责任。如:绿色食品标志,真皮标志,纯羊毛标志,电工标志等。
由于证明商标的使用者系申请人的组织成员,商标所有人并不使用该商标。因此,在注册申请及保护中与普通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有较大的区别。
例如,在提交注册申请时,申请人应附送该商标的使用章程。证明商标一经注册,不得转让。使用证明商标必须经注册人许可,其经营的商品必须保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反之,则视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如该种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不符合章程规定,不能继续起到保证商品质量的作用,则有可能导致该注册商标的撤销。因为证明商标是证明其产品原料、质量等特点的标志,没有严格的规定,将会使产品质量失去控制。
加强对证明商标的监督与控制,既有利于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又维护了名牌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