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生产类公司设立条件:
申请设立的外商投资制造业企业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册外资生产类公司所需材料:
1、投资方(公司)开业证明公证人证件原件两份或投资方(个人)的护照原件
2、投资方(公司)的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资信证明原件两份(证明公司在最近6个月到中财务状况良好)
4、新公司董事会成员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2张照片
5、至少5个新注册企业的中文名称(以备查名)
6、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预计经营年限
7、母公司简介(需包括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8、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投资计划
9、注册地址,租赁合同,产权证(租赁合同原件两份,产权证由权利人签字或盖章)
10、可行性研究报告
11、公司结构及用工人数
12、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征询表或批准文件
13、生产产品名称、生产规模、设备清单、工艺路线及流程
14、环保、劳保、消防等措施
15、对公用系统的要求,供电、供水部门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