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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web  时间:2019-06-25 16:43:16

假如一个公司有经营不善的情况下,破产或收买,那么公司应该吊销依据正常的程序,由于假如公司不吊销公司自愿的人担任该公司将脱离一个不好的记载,不能在三年内注册为法人和公司。外资企业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讲解下:
 一、外资企业注销准备材料
  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解散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企业原审批机关(各地区外经贸委)请求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
  (4)批准证书。

  二、外资企业注销程序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商务部门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外资企业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10、劳动登记证注销

  三、外资公司注销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财政补贴返还。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时可能因所属行业符合当地政策,或者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而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当然,目前已经基本上没有了)。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时,未满协议或政策要求的经营期限,可能会被要求返还财政补贴。
  (2)税务注销。税务注销通常是撤退过程中耗时最长、审查最严格的环节,如果处理不好,还可能发生税务行政处罚的风险。因此,需要引起特别的重视。另外,每年的3-5月通常是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税务机关非常繁忙,在此期间,税务注销手续可能被延迟。
  (3)员工妥善安置。外商投资企业撤退时,员工安置问题相对比较棘手,员工可能会向企业提出各种要求,影响清算进程。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企业可以考虑依法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4)债权债务处理。根据《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清算期间,企业应当结清债权债务,不能够开展新的经营,签订新的与经营相关的合同。对于公司在清算之前签订的合同,可以在与对方协商后解除,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对于暂时无法回收的债权,为了不影响清算,可以考虑在通知债务人后转让给关联公司,由关联公司后续进行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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