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0年代表处管理规定,上海外资代表处驻在期限为1年,代表处期满后,需办理延期(延长驻在期限)手续。
上海代表处延期所需材料、费用与流程如下:
一、上海代表处延期所需材料
1 、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延期申请书;
3 、首席代表签署的业务活动报告;
4、外国企业开业证明(需做公证);
5 、登记证、 IC 卡(电子版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
6 、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二、上海代表处延期所需费用
1、代理服务费:2800元人民币。
2、政府行政费:800元人民左右(以政府各登记部门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3、翻译费:视翻译量而定。
三、上海代表处延期流程
代表处与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及准备相关变更所需材料后,进入代表处延期正式流程:
1、工商局网站上申请延期;
2、向工商局提交书面变更材料,办理登记证与首席代表证的延期;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延期;
4、办理税务登记证延期;
5、办理统计证延期;
6、办理海关登记证延期;
7、办理外汇登记延期;
四、上海代表处延期所需时间
30-35个工作日左右(以政府各登记部门实际发生时间为准)。